按照国家档案局《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我馆已将1985年以前的馆藏档案中未涉及国家重大安全利益(包括国防、外交、公安等)的档案通过鉴定已全部对外开放,内容包括:济源县建国前的革命历史档案、王屋县档案、民国济源县政府档案、建国后中共济源县委、济源县人民政府1985年以前的档案。
属于下列内容的档案应控制使用:
1、党、政机关的会议记录,涉及党内有争议,尚未公开和未作出结论的档案,以及重大历史政治事件不宜公开的档案。
2、有关我党的机密工作。如:干部任免、机构设置、组织关系、工作方法、策略手段、情报来源、党员、干部分布及党组织情况统计材料。
3、有关社会著名人物的历史评价等不宜公开的档案。
4、有关军事、外交、经济、技术秘密、边界纠纷的档案材料。
5、不利于国家统一、党内团结和统战工作以及对外关系的档案。
6、有关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不宜公开的档案,
7、注有密级、尚未解密的档案。